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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產地證明 CERTIFICATE

原產地證明

簽發代號:EH

地 址:70047 台南市中西區大埔街52號
電 話: (06)214-2247
傳 真: (06)214-7800
信 箱: tncoc.org@gmail.com
聯  絡  人:簽證 陳小姐
上班時間: 週一至週五 上午8:30~12:00 下午1:30~5:30


※何謂產地證明書

◎ 原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 OF Origin(簡稱C/O)
為證明貨物產地或製造地的文件,由於進口國會對某些特定的國家所製造的產品,課以優惠性的關稅,或為了限制或禁止某些國家的某種貨物進口等目的,而要求進口 商於進口報關時,應提供產地證明書以為憑證,該項證明書的發給機關,通常為駐在出口地的輸入國領事或出口地的商會,目前台灣地區一般產地證明書簽發單位為 工商業團體。

ECFA產證
台灣與中國大陸簽訂符合早收清單優惠之產品適用。

外貨復出口產地證明書(Certificate of Re-Export)
出口人於我國港口轉口至他國,申請原產地塡載為外國之外貨復出口原產地證明書,應於貨品經台灣海關放行後始准辦理。

原產地證明書作業系統連結 https://cocp.trade.gov.tw/tbmc/

貨品分類管理系統 https://fbfh.trade.gov.tw/fh/ap/queryCCCRegFormf.do
 


附件下載:
01. 一般產證填寫須知
02. 原產地證明書專案申請書
03. ECFA授權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