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閉

自115年6月26日起新設立之公司及商業應參加「勞動權益講習」

2026-07-14

自115年6月26日起新設立之公司及商業應參加「勞動權益講習」

按115年6月26日施行之公司法第387條之1及商業登記法第9條之1規定,公司及商業於申請設立登記後,應參加各級政府機關或其指定非營利組織辦理之勞動權益講習,本部應於資訊網站註記公司及商業參加勞動權益講習與否之情形。

為落實前開法令,本署已於官網設置「公司及商業勞動權益講習課程專區」(網址https://www.aoc.gov.tw/laborrightsworkshop.html )企業可依自身需求,選擇參加專區內課程。至6月26日前已設立之公司及商業,亦歡迎參加講習,完成後亦會註記。

您可能有興趣